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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文明城市、国家卫生城市
一男子在运输砂石时
因处置不当
将砂石洒落在干净的马路上被罚
9月13日9时55分,新平街道城管执法队在祥民家园巡查创卫工作时发现,陶某驾驶大型货车途经206省道时,有不少砂石洒落地上。陶某介绍,他是从文山市天马石场运输砂石到东山搅拌站,运输时因对砂石处置不当,致使砂石在运输过程中洒落一地。
由于陶某违反了《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,运输车辆沿途泼洒渣土、粉尘、垃圾等,根据《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,违反第三十五条规定的,由县级以上城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,可以并处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;造成设施、设备损坏的,依法承担赔偿责任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9月13日上午,新平街道城管执法队鉴于陶某认错态度端正,结合其洒落情况,最终决定处以其行政处罚900元,并责令其将所洒落的砂石清理干净。
下一步,新平街道城管执法队还将继续加大力度,对一些重点区域采取蹲守、群众举报等方式坚决打击此类违法行为。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文山市创文创卫工作
若市民发现有此类行为,可拨打举报热线进行举报。
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:0876—2139737;
开化街道城管执法队:0876—2665703;
卧龙街道城管执法队:0876—2121505;
新平街道城管执法队:0876—2830352。
(供稿:非常文山)
(编辑:侯佑琴 排版:李法楠 审核:梁丹)